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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舟山市新闻宣传品牌栏目、节目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10年02月25日 09:57 )

  中共舟山市委宣传部

  舟山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舟宣发(2006)48号

  各县(区)委宣传部、市属各新闻单位:

  现将《舟山市新闻宣传品牌栏目、节目评选表彰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舟山市委宣传部

  舟山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2006年10月17日

  主题词:新闻  评选表彰  通知

  抄 送: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舟山市新闻宣传品牌栏目、节目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为鼓励全市新闻单位创建培育新闻宣传品牌栏目、节目,进一步提高新闻宣传质量、增强舆论引导能力,打造特色化、本土化、品牌化媒体,扎实推进海洋文化传播工程建设,特制定新闻宣传品牌栏目、节目评选表彰办法。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新闻宣传规律,按照加快建设海洋文化名城的要求,突出特色化、本土化、精品化发展方向,加强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发展的目标管理,提高新闻宣传水平,增强新闻宣传效果,巩固主流舆论阵地,唱响主流舆论声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我市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持。

  二、 评选范围及标准

  评选范围:全市各新闻单位开设刊播的、时间一年以上、相对固定的栏目、节目。

  评选标准:

  1、导向正确。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导新闻工作,坚持党和人民喉舌性质,坚持“政治家办报”原则,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方针,遵循新闻宣传和信息传播客观规律,切实履行舆论引导职责,反映社会发展的大势主流,体现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兴奋点”、“共鸣点”,有较强的舆论引导能力。

  2、定位准确。品牌栏目、节目能更好地体现各自媒体特长优势,更好地体现“三贴近”,更好体现权威、公正、理性、负责的媒体形象。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正确导向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坚持通过提高新闻宣传质量来打造群众喜闻乐见、严肃大方、生机盎然的品牌形象,取得吸引群众、感染群众、赢得受众、赢得市场的良好效果。

  3、内容厚重。所关注的题材,突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新时期特别要围绕宣传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渔农村新社区、建设“法治舟山”、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等来展开。并在言论评论、重大主题报道、典型宣传、热点引导、服务群众等方面有创新、有亮点。在评选年度中,其作品至少获得过省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市级(限市委宣传部、市记协评选的综合或单项奖)一等奖以上1次或二等奖以上2次。

  4、特色鲜明。品牌栏目、节目要有地方区域性文化特色,反映舟山人民在海洋海岛生产生活中创造积淀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海洋文化,反映海洋文化中积极向上的主流价值观及其表现形式,反映海洋经济发展的新进展、新亮点、新成就,反映“海天佛国、渔都港城”舟山城市新形象,加大海洋文化传播力度,提升媒体海洋文化品牌的内涵力和影响力。

  5、刊播有序。品牌栏目、节目要有固定的版面位置和播出时段,有固定的刊播周期,每周不少于一期,开设时间不少于一年。同时还要相对固定采编创作人员,使品牌栏目、节目成为各新闻媒体出精品、出人才的有效载体。

  6、受众喜爱。品牌栏目、节目要把思想性、指导性同知识性、观赏性、可读性紧密结合,创新形式、创新手段,注重版面编排,注重栏目设计包装,运用通俗语言、生动事例、鲜活画面,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具有较高的知名度(阅读率、收视收听率)和影响力。

  三、 评选时间及数量

  舟山市新闻宣传品牌栏目、节目每2年评选1次,实行动态评选,评选时间在评选当年年底前。每次评选的品牌栏目、节目数量以8个为上限,宁缺勿滥。

  四、 评选程序及要求

  1、评选活动在市委宣传部领导下进行,市新闻工作者协会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各县(区)委宣传部、市属各新闻单位组织培育推荐栏目、节目参与评选活动。

  2、品牌栏目、节目评选采用预报备案制,全市各新闻单位要在每年12月份,结合报纸改版、广播电视节目调改或确定新年度工作思路时,将下一年度要培育的品牌栏目、节目对象、计划,上报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培育对象名额:舟山日报社、舟山广电总台各6个,县(区)广电台各1个。

  3、各单位于每年11月初上报当年参评栏目、节目的推荐材料及获奖作品。推荐材料要参照评选标准、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业务成果,字数在1000字以内。舟山日报社、舟山广电总台推荐的参评材料,要经各自编委会审定;各县(区)推荐的参评材料,要经各县(区)委宣传部审定。

  4、市新闻工作者协会于评选当年12月初完成初评。评选采用受众投票与专家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初评时将参评的栏目、节目公布于市级主要媒体上,请读者(听众、观众)投票;组织资深新闻工作者、相关业务人员对参评栏目、节目按规范程序进行评审。最后由市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确定舟山市新闻宣传品牌栏目、节目。

  5、品牌栏目、节目不搞终身制,其荣誉不具延续性。

  五、 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来的新闻品牌栏目、节目市委宣传部和市记协进行表彰奖励。奖金除市委宣传部的奖励外,各媒体根据市里的奖金数再进行1比1配套。

  附表一、舟山市新闻宣传品牌栏目、节目培育对象登记表

  附表二、栏目、节目培育计划表

 

附表一:

舟山市新闻宣传品牌栏目、节目培育对象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培育栏目节目

新闻单位名称

 

栏目节目名称

 

栏目节目

性质类别

 

刊播版面时段

_______ __

电台___频率______

  ___ ___

电视___频道______

___ ___

栏目节目周期

每周   期(次)

计划持续时间

   

直接负责人(分管副总编)

 

主创人员(部门主任或责任编辑、编导)

姓名

职务

职称

年龄

新闻工龄

 

 

 

 

 

工作人员(编辑、记者、主持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年龄

新闻工龄

 

 

 

 

 

 

 

 

 

 

 

 

栏目节目开办情况

1     月开办、已刊播  (),持续  

2、计划于2006  月开办

 

附表二:

_________________栏目节目培育计划

 

 

 

 

 

 

 

 

 

 

 

 

 

 

 

备注:

培育计划包括栏目定位、宣传对象、主要内容、表现形式手段、培育目标、培育措施等。可另纸详细填写,附在登记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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